打铁还需自身硬 党内监督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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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还需自身硬 党内监督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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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党把党内监督作为建党理论的重要内容,在成立之初就将其鲜明地写在纲领中,经过各个时期不断地调整,逐渐形成了一套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理论体系。

  党内监督的历史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章中的党内监督

  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有2 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这些条款从建党理念出发,着眼于解决具体问题,规定了党内监督的主体、客体以及自上而下监督方式等基本要素,奠定了党内监督的基础。

  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随后党的三大、四大、五大通过了3个党章修正案。这一时期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出现了民主集中制的萌芽。二是逐步建立党的组织原则,包括上至党的总书记下到基层支部,把党组织和党员都纳入了监督范围,为党内监督奠定组织基础。三是建立党内专门监督机关。中共五大首次选举成立了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1928年6月至7月,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此次党章具体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一是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二是各级党部对选举自己的党员,应做定期的报告;三是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切实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1945年4月,党的七大党章对党内监督的历史性贡献主要有:一是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确立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三是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四是重新规定党的监察体制。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党内监督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们党在执政环境下对党内监督进行摸索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遭遇挫折,经验和教训并存。

  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与七大党章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一是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二是进一步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党的九大、十大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的。两次大会通过的党章深受“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影响,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甚至出现倒退,如删除“党的监察机关”一章,废除了党的监察机关的合法地位。

  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由于受历史局限和“两个凡是”的影响,通过的党章未能完成拨乱反正的任务,但却从制度上推动恢复党内监督体制机制。一是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二是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员的义务。三是要求党的委员会要接受监督。四是重新增设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党内监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着力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确保党的自身健康发展。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党章回顾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有益做法,对党内监督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强党内监督打下了基础。一是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二是明确全体党员必须接受监督,特别规定对党的领导人的监督。三是规范了纪委的主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党章对党内监督的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规定差额选举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规定“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要求“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党的十四大、十五大修订的党章对党内监督的规定,一是从十四大党章开始把“坚持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写进总纲,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十四大党章总纲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思想日渐成熟,此表述一直沿用至今。三是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员的基本义务之一,要求“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为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有力武器。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突出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一是首次提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二是规定中央政治局、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接受党代会的监督。三是经过实践检验,把巡视监督写入党章。四是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纳入纪委监督范围,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和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探索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和丰硕成果。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党章对加强党内监督有了新概括。一是注重发扬党内民主,总纲增写了“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为强化党内监督创造条件。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总纲中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探索解决一把手监督难题。三是增写了有关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规定“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监督干部”,推进党内监督向关键领域聚焦。

  党内监督的形式内容

  对于从严治党来说,不论是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怎样才能更好强化党内监督?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此作了系统阐述。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创新党内监督体制机制、正确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

  强化党内监督,为什么要强调民主集中制?这是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抓手。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内监督就有力量、有成效,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党内监督就无力、无效,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有了这个法宝,强化党内监督就有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

  我们党是执政党,从严治党是在党执政的实践中进行的。这决定了党内监督不仅仅是党内的事,必须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2015年,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从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看待党内监督,应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强化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责任不清,监督就没有根据。中国共产党是富有历史责任感的政党,始终强调“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一再申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在问责方面查处了一些反面典型,取得了一些经验。当前的问题是,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监督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因此,必须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强化巡视监督,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开展了8轮巡视,巡视了100多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地方和中管央企的全覆盖。以巡视监督为尖兵的党内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持续发力,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如今,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强,震慑作用越来越大,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巡视工作的力度、强度、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手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党作出了表率。就全党来看,批评和自我批评还没有充分开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难的背后是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在这方面,全党必须向中央看齐。

  “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能不能执行制度、接受和执行党内监督,对党内监督的强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从多年查处案件情况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习近平同志提出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可以说抓住了要害。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首先要在观念上解决好“严是爱,松是害”的问题。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是对一把手爱护、保护、维护的体现。其次,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保证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再次,发扬党内民主,依靠全体党员的监督,盯好“关键少数”,加大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力度。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各级纪委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切实查处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行为,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做到查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违纪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违纪的人付出代价。只要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有效强化党内监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 

  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政党要想走的长远,成为引领世界发展的政党,就必须注重自身的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其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党内监督,它是从内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哲学角度做出的深刻思考。一个政党只有不断地自我反思、自我批评,才能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才能保证政党对权力的正常运用,不偏离轨道。可以说,一个政党自我监督的水平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个政党的政治成熟程度,也反映了一个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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