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示范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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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示范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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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乡镇公务员示范培训工作

  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申请条件:乡镇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办理材料:各参训单位按照省公务员局调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参训人员资料。

  办理地点:省公务员局教育培训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11层1131房)。

  办理时间:按照省公务员局调训文件规定。

  联系电话:0851-86818091;联系人:江军华

  办理流程:省公务员局下发调训文件--各单位上报学员资料--组织培训--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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