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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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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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

  设定依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贵州省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开展的表彰活动。

  办理材料: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办理地点: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地址:省政府大院5号楼11层1139房。

  办理时间:省级项目提前2个月,省级以下项目提前1个月

  联系电话:0851-86826290 86816223。

  办理流程:拟定方案→下发通知→评选推荐→审核评审→公示表彰→文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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