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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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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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

  申请条件:省直机关(参公单位)副巡视员以下公务员的考核。

  办理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汇总表》、《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式二份;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应同时报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和《公务员考核记实手册》;对提高优秀比例的单位,还要报送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的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核定表。

  办理地点: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11层1139房)。

  办理时间:次年3月31日前。

  联系电话:0851-86826290 86816223。

  办理流程:申报优秀比例→办理材料→审核→考核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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