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事项审核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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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事项审核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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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事项审核备案工作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申请条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省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解除处分的人员。

  办理材料:公务员处分决定和解除处分决定原件。

  办理地点: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11层1139房)。

  办理时间:在宣布处分或解除处分后10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851-86826290 86816223。

  办理流程:给予处分或解除处分→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处分备案→监督检查兑现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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