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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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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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厅将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决策部署,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

  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全面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信息;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预决算报告、统计数据等情况;及时公开我厅承办的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情况、省级机关公务员招考、遴选情况;积极做好惠民政策及执行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省公务员局、省社保局)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清理事项公开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认真研究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和办理流程,能取消和下放的不再保留,并及时公开取消和下放情况;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公开工作,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目录清单定期调整、动态更新。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国家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从紧、实事求是”的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保留项目目录对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管理,凡不在目录内的,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责任单位:法规处、专技处、职建处、技能鉴定中心、考试院、省公务员局)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与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国家出台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活动知晓度。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为平台,推动实现招聘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共享发布,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指导各地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就业局、农民工处、事业处、人才市场)

  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推进决策制定、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在决策前应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单位)

  五、推进公共服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工作,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改革措施,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具体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结果多渠道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有关处室、单位)

  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制定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邀请厅领导、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进行在线交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政策出台后,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中心,各有关处室、单位)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各大板块功能,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需求及时开设相关专题专栏、特色板块,增强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务微信、微博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定期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提高集约化宣传效果。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提升咨询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宣传中心,各有关处室、单位)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厅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汇报。厅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办公室、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省公务员局综合处、省社保局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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