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5-05013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贵州省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 ||
文 号: |
黔人社厅发〔2015〕16 号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深化改革关键一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促进城乡就业
2014年,全省城乡就业人员1909.69万人,比上年增加45.48万人,增长2.44%。其中:第一产业1171.02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的61.32%;第二产业291.42万人,占15.26%;第三产业447.25万人,占23.42%。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690.28万人,比上年增加50.61万人,增长7.91%。城镇新增就业68.37万人,同比增长23.2%,产业园区新增就业20.30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2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7%。
(一)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先后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实施方案》、《贵州省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形成较为健全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二是确立2014年就业创业“三三”改革思路。着力落实“狠抓就业工作基础制度建设、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三大重点、“构建扶持创业、公共就业服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三大新机制、“强化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创业宣传引导力度、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三大功能。三是以省政府名义首次在全省印发了《2014年贵州省就业工作要点》,强化政府推进创业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的“大就业”工作新格局。四是规范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各项政策和制度,着力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在注重确保资金使用实效的基础上用好用足资金。2014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18.71亿元。其中为6.25万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4.16亿元、为0.20万人提供职业介绍补贴234.2万元、为8.03万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3.39亿元、为7.06万人提供岗位补贴6.96亿元。
(二)重点人群就业取得新进展。一是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稳步推行“两个80%”政策及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补充计划,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为全省1.25万余名符合条件的2014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629.4万元,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2.5%。组织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推进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见习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服务不断线,不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新增一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组织5007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见习。组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为高校师生带去面向乡镇基层、面向贵州经济建设第一线就业新观念。二是以优化政策、强化培训、强化服务为抓手,坚持从优化服务上下功夫,积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工业园区和“5个100”工程为龙头的经济社会建设不断显现成效,进一步拉动了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吸引大量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新增认定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2014年全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77.23万人,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在外就业人数达829.71万人,其中省外就业603.36万人。三是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将就业困难的复员退伍军人纳入就业援助政策范围。全面推行公益性岗位实名制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数据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系统,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扶持底数清、情况清,并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援助服务,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四是认真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就业工作,印发《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年末已就业的扶贫生态移民人数8.73万人。
(三)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着。启动实施“双百工程”,省级评选认定7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6个农民工创业示范园。推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向下延伸至31个经济强县,实现全省31个经济强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全覆盖,新增毕节市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积极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劳动者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支持,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帮助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稳定就业。2014年新增发放就业小额担保贷款36.4亿元,扶持5.56万人创业,带动19.1万人实现就业。
(四)稳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县及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认真开展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创建活动,2014年末,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67.83%。二是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启动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同时规范各项业务模块和就业服务流程,推行业务经办信息化,以全省共享的数据库和个人基本信息为依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为基础,实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接受服务信息和享受政策信息的全过程实名制管理。三是多部门协作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劳动者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举办就业援助月,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704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207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专场招聘活动710次,帮助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12.09万人,组织跨地区劳务输出6.1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2938家民营企业参加招聘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754人。
(五)大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教育“9+3”计划落实,2014年新增“双挂牌”技工院校15所。积极围绕“5个100工程”和重点产业园区开展职业培训,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2014年,全省共完成职业培训27.4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22.68万人。2014年全省技工学校招生3.46万人,在校学生数6.15万人,当年毕业生0.78万人,实现就业0.77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
2014年,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工作,省级许可审批了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前程无忧”、“一览英才”等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省开设分支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43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48家,人才公共服务机构37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64家,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10家,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177家,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7家。
(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全省服务人员总数315.98万人次。登记求职和要求提供流动服务人员110.84万人次,其中:大专及以下80.65万人次,本科29.13万人次,研究生及以上1.06万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39.04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8.42万家次,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0.80万家次,民营企业6.50万家次,外资企业0.14万家次,其它0.98万家次。
(二)劳动力供求关系呈现新的特点。根据2014年五个市、州(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兴义市、黔南州)劳动力市场的统计调查结果,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仍就是供小于求的局面。需求总量为29.13万人,同比增长7.43%,求职总量22.66万人,同比增长7.05%,求人倍率达到1.29,同比增加0.01。二是第三产业和非公经济仍是吸纳就业主渠道。第一、二、三产业需求较上年度均有所增长,第一产业用人需求占总需求的1.7%,第二产业用人需求占总需求的26.7%,用人需求最大的依然是第三产业,占总需求的71.6%。城镇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仍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51.19%和42.22%。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依然是用人需求相对集中的行业,比重分别为22.41%、20.06%、19.08%和12.73%。三是求职人员文化程度和技能素质偏低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求职人员中高中生占52.29%,大专及本科毕业生25.49%,初中及以下毕业生22.22%,初级工和无任何技术等级的占93.15%,拥有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依然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四是求职人员构成和职业意向出现积极变化。求职人员中,16—24岁占21.46%、25—34岁占43.18%、35—44岁占26.83%、45岁以上8.53%;男性求职者的比重为54.54%,同比增加0.82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新成长的劳动力、本地农村人员、外来人员依然是求职的主体,占求职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为23.41%、15.05%、23.37%和13.15%;求职人员的职业意向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求职人员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0.66%、23.26%和17.47%。
人事制度改革
2014年,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和政法干警录取工作圆满完成。组织实施201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统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2014年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6197人,全省24.4万人报名,19万人参加笔试,1.8万人进入面试,警察职位5440人参加体能测评,5800余人参加体检,实际录用公务员5694人,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实际录用4605人,占全省录用总人数的80.87%,完成了省委省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在完成2013年新招录254名政法干警学员录取工作基础上,启动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计划454人的招录工作,11146人报考,7954人参加笔试,1240人进入面试,931人参加体能测评,实际录取403人。二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创新初任培训方式,培训内容贴近实际,2014年全省共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53期,参训人数6925人,参训率100%,合格率100%。东西部对口培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效果明显,2014年共举办培训班27期,参训人数1245人。“千人赴港”培训突出培训主题,围绕我省“5个100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共举办培训班31期,参训人数达1270人。结合我省乡镇公务员队伍实际,拓展科员及以下乡镇公务员培训,举办乡镇少数民族公务员骨干培训班和乡镇公务员能力提升班各一期,共培训全省乡镇公务员312人。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专题培训,2014年举办基层乡镇少数民族公务员骨干培训班和党政机关女干部骨干培训班各一期,参训人数103人;举办少数民族公务员“千人赴港培训”专题培训班和妇女干部“千人赴港培训”专题培训班各一期,参训人数90人。三是研究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特殊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招录“三降低两面向一加分”政策在全国获得好评并被采纳为国家政策,“两个80%”政策、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乡镇事业单位补员万人专项招聘计划顺利实施,为基层一线补充了大量人才。同时,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聘任制试点探索试行,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遵义)基地挂牌成立。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制定《贵州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职评议工作制度》,修订出台《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推进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职评议聘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对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评议工作,全省评议出二级任职资格人选21人,三级任职资格人选280人。二是继续开展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完成10000名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务,缓解了乡镇事业单位缺员的问题,同时也为“四项目人员”、“村、支两委”干部、乡土医师、中专学历的卫生护理、幼儿师范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人才提供了应聘机会和平台,深受基层欢迎和好评。三是丰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和考试办法,简化程序考试和考核,简便、快捷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特殊人才。2014年全省公开招聘36400人,其中简化程序招聘约占总招聘数的15%。四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各行业、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进一步确立,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政策向基层和重点行业倾斜,全省事业单位二聘工作平稳推进。
(三)军转安置和解困稳定工作切实开展。一是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2014年全省军转安置任务412名,其中,计划分配265名,自主择业147名,军转安置任务比去年增加28.3%,全面完成安置任务。二是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积极有效。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省直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标准(试行)>的通知》(黔军转联[2014]1号),改变过去单一的指令性分配安置的办法,对省直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采取考核入围、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将军转干部安置与部队表现和贡献直接挂钩。军转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省直单位共接收安置106名军转干部,实现了部队、军转干部、接收单位“三满意”的工作目标。三是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做好14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维护完善数据信息,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待遇,按时发放退役金及各类补贴,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有所提升。四是针对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年龄偏大、养老金水平偏低、生活仍较困难实际,印发《关于调整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93号),连续第十次向该群体调整增加了生活困难补贴,逐年提高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生活水平。
人才队伍建设
2014年,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一)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出台了《“5个100工程”人才支撑计划》、《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双挂牌”“双证书”融合发展的意见》等14个重要人才文件,启动我省人才地方立法,开展《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的起草及进入立法程序等相关工作,完善全口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制度,全省人才政策不断创新完善,为全面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进一步巩固、扩大人博会引才聚才的特色品牌效应。现场接待各类人才3.5万余人次,131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黔对接洽谈,400余名国内博士到会,现场签约2597人次,其中博士405人次,签约项目20个。二是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开展“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工作,评审认定2013年度14名“百人领军人才”、16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各地各部门大力实施“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三是积极开展“5个100工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专项活动。将“5个100工程”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活动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进行有机整合,活动共收集全省1287家用人单位4060个职位、255个合作项目需求,活动首次启用人才招聘3D网络视频系统,共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56名来黔对接洽谈,其中国内高层次人才2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30名。四是赴北京大学五所高校开展落实校省合作协议人才招聘活动,活动现场累计接待各类毕业生3903人次;现场达成意向803人次,其中:博士后9人次,博士95人次,硕士517人次。五是启动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相关工作,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续服务。按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认定评审发放,开发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建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数据库。六是推动上海市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智力支持贵州。签订了《上海市千人计划专家智力支持贵州合作协议》,建立高层次人才合作长效机制。首次组织上海市7名资深千人计划专家,到遵义市多个园区、企业和医院开展智力服务活动,涉及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环保、新材料、医疗卫生等领域。
(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有新亮点。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人才倾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基层人才。顺利完成首次全省基层副高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共申报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8000余人,拓展了基层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完成我省首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工作,全省共7000余人申报参评,857人取得副高级职称,5000余人取得中、初级职称,一大批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贵州大学数学、林学、地质等3个学科成功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总数达39个。加大跟踪管理力度,拟定贵州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管理。四是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全面完成26个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职称分类评价工作,首次组织开展全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加大职称工作“简政放权”及监督指导力度。五是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了5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新突破。一是2011年来,全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2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20个、市级11个;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48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3个、市级13个。2014年获得部支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评审省级基地7家、大师工作室3个。二是加大技师培训力度。会同省国资委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安排1万人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对新取证审核合格人员全部给予补贴。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设。为规范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实施,出台了《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切实用制度建设推进技能人才培养。
(五)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有新成效。2014年,共组织实施各类引智项目72项,其中,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44项,引进外国专家120人次,出国培训项目28项,派出521人。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雅可夫教授入选了国家“外专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渠道建设取得新进展,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的3个海外人才机构(协会)签订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并与来自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海外人才机构建立起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全省签订合作协议的海外引才机构已达8家,分布在亚洲、欧洲、北美、澳洲等地区。
收入分配
2014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在规范分配秩序、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机关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适当提高,向基层倾斜的收入分配机制逐步建立。
(二)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一是发布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指导线。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调整后我省二类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均首次突破10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2%、上线15.2%、下线2.7%。二是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顺利启动。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成立贵州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改革的配套文件。三是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组织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积极探索将企业薪酬调查与企业人工成本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并轨。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与工资
2014年,促进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带动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实现较快增长。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带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继续保持增长。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16.67万人,同比增长4.52%。其中:企业从业人员288.11万人,同比增长4.2%;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分别为39.23万人和87.05万人,同比增长2.35%和6.73%。在城镇单位中,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04.75万人,增长2.71%。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46.52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企业1285.75亿元、机关201.06亿元、事业447.69亿元,同比增长14.59%、15.29%和19.51%。
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466元,同比增长10.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487元,同比增长10.74%。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比2013年增长8.2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14%。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2772 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85元,同比分别增长11.42 %和11.40%;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2785元,同比增长11.63%。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下表:
贵州省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
单位:元
地区名称 | 城镇单位 | 其中: | |||
非私营单位 | 私营单位 |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在岗年平 均工资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在岗年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
全省 | 47466 | 48487 | 52772 | 54685 | 32785 |
贵阳市 | 53394 | 54272 | 57741 | 59334 | 34005 |
遵义市 | 48219 | 49388 | 54864 | 57152 | 33603 |
六盘水市 | 43918 | 45244 | 49494 | 52130 | 33183 |
安顺市 | 42937 | 43830 | 47586 | 49204 | 31039 |
毕节市 | 43657 | 44037 | 48094 | 48781 | 33215 |
铜仁市 | 44232 | 46518 | 49946 | 54161 | 30434 |
黔东南州 | 42732 | 44126 | 47047 | 49342 | 30794 |
黔南州 | 45464 | 46538 | 50823 | 52682 | 30635 |
黔西南州 | 44832 | 46143 | 50415 | 53060 | 34055 |
(三)私营单位和个体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根据工商部门统计,2014年末全省登记注册的私营单位26.25万户,同比增长34.27%;投资者人数46.21万人,同比增长32.94%;雇工人数161.61万人,同比增长27.35%;注册资金8151.05亿元,同比增长59.92%。其中:城镇私营单位10.21万户,同比增长1.69%;投资者人数22.81万人,同比增长8.77%;雇工人数67.5万人,同比增长6.25%;注册资金3126.66亿元,同比增长17.15%。
全省登记注册的个体经济组织128万户(其中城镇55.82万户),同比增长20.69%(城镇增长7.53%);从业人员220.81万人(城镇95.14万人),同比增长19.25%(城镇增长11.12%);注册资金657.60亿元(城镇254.3亿元),同比增长38.46%(城镇增长20.77%)。
社会保障
2014年,深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度改革创新取得较大进展,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目标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离退休金水平稳步提高。2014年全省离退休人员总数达到120.96万人,增长5.04%。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86.38万人,增长5.48%。离退休金不断增长。全省发放离退休金总额404.46亿元,增长15.52%。其中:企业离退休金197.78亿元,增长16.51%;全省离退休人员年均离退休金34014元,增长9.62%。分地区人均离退休金分别为:贵阳市30088元,遵义市31505元,六盘水市34551元,安顺市36752元,毕节市44964元,铜仁市37937元,黔东南州40404元,黔南州31693元,黔西南州43991元。其中: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952元,同比增加176元,增长9.91%。分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贵阳市1869元、遵义市1700元、六盘水市1763元、安顺市1859元、毕节市1840元、铜仁市1822元、黔东南州1768元、黔南州1565元、黔西南州1786元。
(二)社会保险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一是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缴费基数下限,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出台《贵州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把在城镇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做好数据采集、测算等各项准备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末,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人数12.1万人。二是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完善。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推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全省覆盖。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组织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作,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推行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费用智能审核监控系统。三是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不断增强。继续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2014年,共监测各类企业600户,岗位数量281.52万个次,岗位调整变动约3万个次,变动岗位占比1.06%,整体就业形势趋于稳定。开展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惠及全省7.8万名职工,同比增长2.9万人。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875元/人.月,比调整前平均增加154元/人.月,领取失业金人数1.54万人。四是工伤保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于2014年7月1日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围绕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制定出台《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贵州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财务管理办法》、《贵州省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办法》、《贵州省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意见》等16个配套政策。加强全省职业病工伤管理,全省全年完成劳动能力鉴定1.62万例。五是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有效加强。出台《关于规范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更好地保障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六是社保经办服务管理更加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75.02%。
(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保持较快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1.45万人、354.76万人、191.86万人、275.41万人和248.82万人,比上年增长7.16%、2.91%、3.61%、5.77%和4.2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2.38万人,比上年增长1.5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86.64万人,比上年增长6.68%,其中60周岁以上参保人数为446.80万人。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达到历史新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259.83亿元、88.42亿元、20.29亿元、14.13亿元和4.1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95.37亿元、83.47亿元、19.42亿元、13.80亿元和4.04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7.86亿元、47.78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分别为1.48亿元、12.4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207.80亿元、86.74亿元、9.77亿元、11.99亿元、3.12亿元、7.30亿元和32.0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分别为407.20亿元、73.14亿元、65.32亿元、16.78亿元、7.41亿元、11.92亿元和59.76亿元。
(四)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民政部门统计,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5.3万户,47.4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77亿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98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265元,较2013年分别增长13.1%、12.8%;全省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00.1万户,416.8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1.03亿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2125元/年,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1150元,较2013年分别增长15.4%、17.1%。
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
2014年,以规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劳动关系建设更加和谐。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制定《贵州省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严格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14年全省已通过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有114户。二是加快推进《贵州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三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稳步推进。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27%。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人社部门审查的企业集体合同27912份,涉及职工154.84万人;有效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2037份,涉及23548户企业31.07万名职工。对实行特殊工时的企业实行审批制,审批通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135户,涉及职工人数1.72万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108户,涉及职工1.05万人;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157户,涉及职工2.77万人。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截止2014年,全省1561个乡镇、街道,149个村一级自治组织、154个行业协会、919个机关事业单位、1719个企业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其中,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管理制度(试行)》、《贵州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基层调解工作。三是案件办理更加高效。全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2.2万件,同比增长15.93%,涉及劳动者2.95万人,涉案金额7.6亿元,当期结案2.16万件,结案率为96.90%。
(三)劳动保障维权行动深入持续开展。一是部门联动预防和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与公安、住建、交通等15个部门和单位成立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委员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的部门更全,力度更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4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结案劳动监察案件191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4%。其中:支付工资类案件17560件,占全部案件的91.7%。全年全省共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31.92亿元,涉及劳动者27.58万人;处理突发性事件案件数339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69万人。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在2014年“两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共为16万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23.4亿元。与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共检查6311户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现违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相关规定行政违法案件52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活动23件。联合公安等7部门开展的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7640户,清退童工2人,取缔无证经营9户,治安管理处罚18人。开展了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2192户,查处违法行为案件1554件,督促社会保险登记334户,督促290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3146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28万人。
农民工工作
2014年,全省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维权等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成绩明显。2014年,全省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2.68万人。新增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142.16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77.23万人,比上年增长9.65%。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3.15万人(跨省输出1.44万人)。全省农村劳动力在外就业人数达到829.71万人,同比增长6.19%,其中:在省外就业603.36万人,同比增长3.84%。
(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得到加强。一是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比上年提高2.19个百分点。二是农民工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25.24万人、16.79万人、13.79万人和90.25万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2014年,全省以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基础能力建设,并取得新的成绩。
(一)基层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2010-2014年,我省共有63个县(市、区、特区),252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其中2014年获批的项目15个,中央投资补助资金5339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乡镇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工作,2014年有31个县(市、区)的383个乡镇(街道)实施了全覆盖建设。二是信息化对业务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年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60万人。工伤保险全省统筹系统上线运行,为全省工伤保险规范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不断完善,完成“三目录”申报系统和转外人员就医业务功能开发,实现异地就医全覆盖。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已在全省部署实施。贵州省公务员信息系统省级分中心硬件和网络平台启动建设。全省9个市(州)均已获得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部署开展了各市(州)项目建设自查工作,并对遵义等市(州)进行了重点抽查,大部分市(州)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行情况良好。
(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上台阶。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启动工作专题座谈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建立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完成贵州省“十三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人才开发三个专项规划基本思路。二是编制印发《贵州省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积极跟进督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加强运行分析工作。三是圆满完成统计报表上报、社区直报调查、企业薪酬调查和2013年度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2013年度全口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2013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309.83万人。会同省统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相关数据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做好人社部门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支撑指标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厅内统计数据会审及使用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规范了统计数据的会审及使用。
备注:本公报中的机关事业职工人数与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与离退休金的统计范围不包括中央驻黔的机关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