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8631 | 是否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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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贵州省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 | ||
文 号: |
2017年是全省人社系统不忘初心、牢记嘱托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以脱贫攻坚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整体跃升。
促进城乡就业
2017年,全省城乡就业人员2023.2万人,比上年增加39.48万人,增长1.99%。其中:第一产业1123.83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的55.55%;第二产业365.99万人,占18.09%;第三产业533.38万人,占26.36%。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854.2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7万人,增长7.70%。城镇新增就业76.93万人,同比增长1.5%,产业园区新增就业19.76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3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8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3%。
(一)狠抓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2017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2017年就业工作要点》、《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贵州省城镇新增就业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丰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代省政府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现场会暨第三届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命名大会。组织开展“就业政策进万家·真情服务你我他”主题宣传年活动、召开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参加“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热点问题。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兑现就业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效应。2017年共使用就业专项资金18.68亿元,其中岗位补贴8.78亿元、社保补贴4.42亿元、职业培训补贴3.61亿元,分别占资金使用总额的47%、23.66%、19.33%;就业见习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及其他等共计1.87亿元,占资金使用总额的10.01%。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和“双百工程”,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平台建设,着力优化创业服务环境。2017年全省各级新增认定创业孵化基地47家,新增省级创业型城市1个,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09亿元,新增扶持创业3.24万人,带动就业8.6万人。
(二)精准推进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发动就业扶贫脱贫春季攻势,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方案》、《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就业脱贫的实施细则》,明确就业扶贫工作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全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建立了全省统一规范的“一卡一库一台账”,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人人有卡、村村有账、县乡有库的数据链。通过“一对接、六查准、三帮助”,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完善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大数据分析、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实现就业扶贫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2017年底,将全省184.09万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为每位贫困劳动力建立全程服务卡,建卡率100%全覆盖,收集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160.87万个,开展就业推荐服务294万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50.55万人。多渠道促进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制定《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通过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劳务协作输出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方式,保障易地搬迁家庭每户实现一人以上就业。2017年帮助已搬迁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14.87万人,为正在搬迁的易地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60.87万个。
(三)稳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按照《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确定的企业名单,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州),要求各市(州)按照工作要求逐户开展调查,及时摸清计划分流职工底数。2017年全省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新增关闭的126户企业已全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或出具无职工安置需求证明材料,分流安置职工2161人。制定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调主管部门在职工安置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流程图和《职工安置工作指导手册》,帮助各级人社部门和企业掌握工作程序、知晓国家安置政策及工作流程。制定《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应急预案》,对涉及职工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稳定压力大的地区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测,做好相关研判和预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化解矛盾,降低失业风险。制定《关于做好2017 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职工安置工作统计调度机制,摸清职工安置工作进展和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四)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启“三支一扶”计划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招募采用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进行。2017年共招募436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全省2017年组织8991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将登记6.7万余条2017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上报,抓好精准就业服务工作。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2017年,共为全省32281名应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614.05万元,其中省属发放892.45万元。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为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7所高校学子搭建求职平台,组织开展14场校园专场招聘会,累计邀请招聘单位1504家,初步达成就业意向近8000人。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健全创业重点扶持制度建设,从2017年开始,每年选择市级20户、县级3-5户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精准帮扶、精细发力,打造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团队。
(五)大力推进技工教育。一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对就读我省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享受国家、省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基础上,符合规定的在校就读期间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截至2017年12月,全省共有7.8万人次享受免学费、4.8万人次享受助学金、7311名学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三项资金共计近2.66亿元。二是印发《关于我省2016年度技工院校招生情况的通报和做好2017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02号),及时下达了我省技工院校和“两后生”预备制培训的招生任务,强化招生工作,确保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有意愿和需求的初中毕业生基本能进入技工院校就读。至2017年底,技工院校完成招生3.55万人,在校生人数达8.64万人,当年毕业生2.01万人,实现就业1.95万人。三是积极做好我省技师学院设立的评审申报工作,2017年贵州铁路技师学院获省政府批准设立,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9所技师学院,有3所高级技工学校,有39所技工学校。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53号),开展了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及2013-2017年度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资金清算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六)稳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启动全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着力打造“全省通办、掌上办理、只跑一次” 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全省业务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处理。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紧扣各项活动主题,有序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拓宽了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渠道。
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健全监管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顺利完成了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均有相应部门承担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职能,全省实现人力资源市场统筹管理。积极申报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评选活动,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加强现场招聘安全管理。全年全省招聘安全无事故。出台《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推动贵阳国家高新区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进人才资源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发展。2017年,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55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50家,人才公共服务机构39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44家,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16家,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179家,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21家。全省服务人员总数389.41万人次。登记求职和要求提供流动服务人员176.55万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人数93.98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8.2万家次,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3.86万家次,民营企业12.53万家次,外资企业0.53万家次,其它1.28万家次。
人事制度改革
2017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
(一)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7年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抓改革落地,以突出实效为落脚点,统筹协调精准推进。推进公安机关职务序列试点改革试点工作,突出“精”和“细”,稳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两突破、一调整”,确保中央改革政策与我省工作实际有效衔接、平稳落地。二是抓队伍构建,以服务基层为立足点,求真务实精准施策。公务员招录工作按照“深化改革,服务基层”工作主线,改革完善 “两个80%”政策,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2017年全省四级机关计划招录4205人,乡镇机关、派出机构和基层一线单位计划招录3533人,占总招录计划的84%。2017年四级联考共有41万人报名,31万人通过初审缴费,报名人数、缴费人数均比2016年增加3万人。三是抓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继续实施“三降低两面向一倾斜”政策。进一步推行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降低报考条件的政策,2017年不限专业计划招录1755人,面向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计划招录6人,2个职位用于定向招录优秀村干部,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42人,通过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职位条件招录,将懂乡音、知乡情的基层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切实提高队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四是抓培养机制,以服务中心为支撑点,善作善为精准发力。着眼于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生态文明、大数据、内陆开放三大试验区建设,制定印发《2017—2022年贵州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以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强化正向激励作用为抓手,将自身工作职能、工作业务服务于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发展大局中。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大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助力脱贫攻坚。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破除制约人才成长发展和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知识向贫困地区传播、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经验在贫困地区推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搞活用人机制。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基层事业单位“进人难、留人难”问题。制定支持人才到基层发展,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激励人才在基层成长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的基层事业单位人才激励政策新机制,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万余人,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1万人。
(三)军转安置工作完成有序有力。2017年,我省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是近十年来安置数量最多的一年。全省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全省人社部门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2017年军转安置和服务工作。
人才队伍建设
2017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改革创新,着力优化完善政策,实施靶向引才,突出精准服务。
(一)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一是成功举办第五届人博会。突出“广聚天下有志英才,共推贵州同步小康”主题,创新性设计“高层次人才+项目”路演、高层次人才现场招聘评审、高层次人才贵州行、“人博五年”宣传等系列主体活动,不断强化规模引才功效,提升品牌效应。活动期间吸引1200余家单位现场提供1.5万余个岗位需求规模化招揽人才,现场接待各类人才6.45万人次,较上届增长12%;签约和评审引聘8319人,比上届增长了50%,其中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815人,硕士6834人,引才“质”“量”创历史新高。二是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大数据、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更加注重引进自带项目、掌握核心技术、能及时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人才。组织开展第四批“百千万人才”引进、选拔,经过资格审查、书面评审、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选出省“百人领军人才”10人、“千人创新创业人才”11人,并及时兑现发放第三批百、千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共1950万元。三是精心组织2017年“百家单位进高校·广揽英才促发展”引才活动,率队赴清华、北大等8所省外知名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现场累计接待求职人才7028人次,经现场洽谈,达成引才意向的共2362人次,其中博士163人次,硕士1478人次。四是首次举办“百名博士后贵州行”活动,组织138名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来黔开展技术指导、重点课题攻关、人才合作商洽等,与我省40余家单位达成了合作意向,涉及项目106个。大力实施“创业导师走进贵阳留创园活动”、“2017年赤子计划-走进贵阳国家高新区活动”、“苏州高层次人才铜仁行”等引智活动,组织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服务我省部分重点企业一线,有力推动产业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五是积极开展万名专家服务脱贫攻坚活动,采取政府组织和专家自行前往方式,先后组织大数据、农业、旅游、医疗等领域专家113人次前往湄潭县、播州区、关岭县、铜仁市开展智力帮扶工作,得到基层广泛欢迎,帮扶效果良好。
(二)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一是人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指导省金融办、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开展公务员引聘工作。强化国际人才资源竞争水平,制定《贵州省海外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黔人社厅发〔2017〕15号)。推进职称制度、博士后管理制度改革,起草了《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已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行文。二是人才引进质量大幅提升。首次举办“海内外百名博士后贵州行”活动,柔性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博士后138人,智力服务在黔项目100多个,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第四批“百千万人才”选拔,31人通过评审进入实地考察。三是人才培养培训持续加强。举办公务员培训班18期,培训党政机关公务员1786人。举办省直事业单位初聘培训2期,培训360人。完成国家级高研班一期,培训70人。指导行业开展技能竞赛9场,新增职业资格领证人数142113人。累计完成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大数据”人才培养61万人。指导遵义医学院、铜仁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等申报并入选我省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地方人才培养培训平台不断健全。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扩大。一是下达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会同国资委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18号),下达3.5万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和技工学院校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二是多措并举,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力度。2017年完成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6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工作。2017年底,全省部省市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89个。
(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有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海外引才渠道制度建设。印发《贵州省海外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海外人才工作站的作用,进一步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围绕我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各类引智项目,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引进外国专家项目27项,出国(境)培训项目26项,引进外国专家90人次,派出培训436人,共获国家外国专家局支持项目经费约710万元。三是顺利完成“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通过理顺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依法委托授权,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已经正式受理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聘外单位各项许可申请。2017年,全省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新系统上注册聘用单位229家,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近1000余件。
收入分配
2017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在规范分配秩序、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积极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一是调整野外地质和测绘系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调整运动员体育津贴标准,提升两类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二是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三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人民警察分类改革配套工资政策,完成工资套改审批工作并及时兑现了套改后的增资部分;四是核定法院检察院系统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完成了全省法院、检察院2015-2017年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和对省高院、省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情况的备案审批工作。五是实施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和调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率先在全国完成工资套改和增资兑现工作。六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扎实推进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一是全面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省管国企负责人2015年薪酬审核工作,开展了已兑现的国企负责人薪酬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市(州)改革工作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二是稳慎调整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680元/月,二类区1570元/月,三类区1470元/月,平均调增幅度为5%。三是发布了贵州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上线:12.5%,基准线:7.5%,下线:3.5%。四是完成了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与工资
2017年,促进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带动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实现较快增长。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带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继续保持增长。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50.5万人,同比增长2.7%。其中:企业从业人员307.77万人,同比增长2.4%;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分别为46.68万人和94.18万人,同比增长5.0%和2.6%。在城镇单位中,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15.22万人,增长1.5%。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781.94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企业1671.41亿元、机关367.22亿元、事业732.52亿元,同比增长8.9%、16.6%和13.4%。
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924元,同比增长7.8%;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549元,同比增长7.3%。扣除物价因素影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比2016年增长6.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1795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5109元,同比增长分别为8.3 %和7.8%;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1796元,同比增长7.0%。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见下表:
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表
单位:元
地区名称 | 城镇单位 | 其中: | |||
非私营单位 | 私营单位 |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在岗年平 均工资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在岗年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
全省 | 62924 | 64549 | 71795 | 75109 | 41796 |
贵阳市 | 66724 | 67488 | 72325 | 73939 | 44598 |
遵义市 | 63643 | 65463 | 74944 | 78813 | 42885 |
六盘水市 | 58681 | 61061 | 69843 | 75775 | 41456 |
安顺市 | 58741 | 60185 | 66699 | 69391 | 39654 |
毕节市 | 58512 | 58781 | 67017 | 67640 | 40655 |
铜仁市 | 64364 | 68806 | 75965 | 85017 | 39775 |
黔东南州 | 61577 | 63981 | 70817 | 75302 | 40116 |
黔南州 | 61004 | 63530 | 70406 | 75286 | 40014 |
黔西南州 | 63243 | 65945 | 77045 | 83689 | 41304 |
(三)私营单位和个体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根据工商部门统计,2017年末全省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49.48万户,投资者人数83.88万人,注册资金29526亿元。全省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84.86万户,从业人员324.2万人,资金数额1310.27亿元。
社会保障
2017年,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扎牢织密,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一)企业离退休金水平稳步提高。2017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103.18万人,增长4.49%。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395元),同比增加150元,增长6.67%。其中:贵阳市2258元、遵义市2047元、六盘水市2573元、安顺市2335元、毕节市2221元、铜仁市2266元、黔东南州2244元、黔南州2001元、黔西南州2223元。
(二)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统一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配套办法。贯彻落实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标准。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是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调研工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继续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通过降低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措施实施精准支付,切实减轻困难群众患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全力实施社保扶贫。积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八大员”和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督促各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保障衔接工作。对60周岁以上因贫困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建档 立卡易地搬迁移民,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资助其缴纳,使他们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清查工作,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在对黔东南州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社保金融一体化平台建设,用科技手段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中的难题。四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深入推进实施稳岗补贴政策,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参保单位用工成本;推进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实施。五是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巩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成果,将重点逐步扩大到水利、交通、铁路等工程项目参保。积极作好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调研工作,研究出台全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研究制定全省工伤预防费实施意见,完善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结合全省工伤职工分布和康复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地增加康复试点医疗协议机构。
(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保持较快增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8.17万人、410.42万人、235.71万人、332.48万人和304.03万人,比上年增长38.86%、5.29%、8.07%、9%和6.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0.92万人,比上年增长1.2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48.55万人,比上年增长2.67%,其中待遇领取人数为481.6万人。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达到历史新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667.1亿元、154.09亿元、13.8亿元、15.15亿元和7.86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524.23亿元、147.7亿元、12.31亿元、14.92亿元和6.9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32.53亿元、63.2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分别为5.6亿元、13.4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575.69亿元、120.71亿元、11.31亿元、12.65亿元、9.16亿元、22.77亿元和44.3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619.24亿元、141.61亿元、80.19亿元、22.53亿元、7.83亿元、46.89亿元和110.27亿元。
(四)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民政部门统计,2017年全省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17.9万户、31.4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3亿元,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561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386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10%、7.2%;全省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119.9万户、260.9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9.3亿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80元/年,年人均综合补助水平2498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12.4%、22.5%。
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
2017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建设更加和谐。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完善劳动关系信息化管理水平。2017年建成全省劳动关系信息系统,实现了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审查的网上经办。截止2017年12月,已有6.1万户企业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职工157万人。二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指导企业降低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截止2017年12月,全省经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420户。三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稳步推进。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2017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企业集体合同25072份,涉及28196户企业133.25万名职工;有效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260份,涉及20202户企业40.22万名职工。对实行特殊工时的企业实行审批制,审批通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164户,涉及职工人数2.54万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161户,涉及职工人数2.91万人;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208户,涉及职工5.93万人。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截止2017年全省共组建企业调解组织674家、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302家、协会(商会)其他调解组织23家,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441家,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开放式的社会化大调解网络格局。二是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规划,指导各地进一步建设功能完备、作风优良的示范仲裁院服务平台,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三是积极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裁审衔接,指导各地依法受理和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加强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以及社会保险等争议的终局裁决工作。2017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总数18728件,调解、仲裁结案总数18603件,仲裁结案率为97.45%,调解成功率为63.09%,终局裁决占裁决案件比例为31.68%。
(三)劳动保障维权行动深入持续开展。一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等1+8制度体系。2017年年底,全省发现尚拖欠农民工工资3.11亿元,涉及农民工1.54万人,与2016年同期拖欠农民工工资19.25亿元,涉及9.31万人相比,降幅明显。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393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88.26万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单位68385户,涉及劳动者67.3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涉及劳动者4.89万人,64896.68万元;共为0.28万劳动者追缴社会保险费803.34万元,劳动监察结案率97%。2017年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数211件,其中公安机关立案157件。全省各地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为依托,积极探索、主动谋略、多方施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年底,在平台实时监控的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项目2367个,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项目数325个,通过银行代发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的项目228个。二是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1081户,其中企业(不含劳务派遣)4699户,劳务派遣单位77户,个体工商户3957户,民办非企业单位688户,其他单位1660户。共涉及劳动者35.31万人。三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用人单位的失信成本,福建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施工企业列入“欠薪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布,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恶意欠薪用人单位的作用。四是深入推进“两网化”工作。稳步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软件本地化开发,我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2017年已录入用人单位122957户,投诉、举报案件3562件,共涉及人数3660人。各市(州)制定了两网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高“两网化”信息覆盖率。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正在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窗口,加快实现劳动监察执法窗口前移,服务下沉。全省已经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9个,三级网格93个,四级网格1428个。
农民工工作
2017年,全省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维权等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成绩明显。一是统筹推进规范化技能培训,大力促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创业。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贵州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全面整合人社、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培训资源,采取层层落实责任、规范开展培训、严格培训监管等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乡村特色旅游、农村实用人才等七大类培训。2017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完成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46万人,其中创业培训3.35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20.1万人,投入资金3.3亿元。二是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有组织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分别到对口帮扶城市或省内就业。2017年,完成培训15008人(其中:家政培训9693人、护工培训1593人),培训后就业11575人(家政行业6801人、护工行业2043人)。三是全面启动全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省长孙志刚同志的重要指示,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行全员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2017年全省共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25.98万人。四是加强劳务协作和输出,2017年全省新增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159.39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85.37万人,人社部门有组织劳务输出1.99万人,其中:跨省输出0.62万人。全省农村劳动力期末在外就业人数达到887.28万人,同比增长1.29%,其中:在省外就业614.91万人,同比增长0.45%。
(二)农民工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40.1万人、17.58万人、18.45万人和92.88万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2017年,全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统计管理,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速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智慧人社云”建设初见成效。全面实现全国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完成全省劳动力培训就业系统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并申报立项;完成贵州省人社数据“聚通用”平台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主体业务功能的开发、测试、安装部署和上线工作,完成采集数据的收集、清理、入库;建设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管理大数据平台;完成劳动监察省级指挥中心建设;摸清了全省全民参保登记的基础数据;扩大“五证合一”信息交换平台应用范围;开展全省社保金融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959.21万人。
(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上台阶。一是举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培训班,对贵州省“十三五”促进城乡就业创业、人才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三个专项规划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印发三个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和项目分解实施方案。二是编制印发《贵州省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积极跟进督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的执行,并加强运行分析工作。三是印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办函〔2017〕63号)。圆满完成统计报表上报、社区直报调查、企业薪酬调查和2016年度人社部门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2016年度全口径人才资源调查统计,2016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420.85万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系统上线运行,部门数据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备注:本公报中的机关事业职工人数与工资统计范围不包括中央驻黔的机关事业单位。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