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17年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对象
(一)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安排在2017年8月1日至2日两天进行。
(二)体检对象。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符合体检对象的考生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贵州省2017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附件1)。
二、有关事宜
(一)需比较面试考场平均分职位情况。公务员职位需要比较面试考场平均分的考场见《贵州省2017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务员职位需要计算面试考场平均分情况表》(附件2)。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